近日, 郑州市中牟县城北部贸易区黄金地段一2400平方米的商场内,在中牟县人民法院干警的现场监督下,宋某组织人员将大量名牌家俬搬上车运走,并将房门钥匙送交至申请执行人赵某手中,赵某紧皱的眉头终于露出开心的笑容。
案件介绍:
十多年前,赵某、沙某夫妻将郑州市中牟县城北部贸易区一2400平方米的商场买下,并租赁给宋某经营双虎名牌家私,双方自愿续签订了商场租赁合同。随着郑汴一体化的大力推进,该商场的地理位置愈显优越,房租也逐年攀升。
2015年宋某拖欠租赁费达10万元,经赵某多次催要,宋某拒绝交纳。赵某遂于2015年5月8日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宋某败诉,并责令宋某支付租金,返还商场。但宋某对此置若罔闻。因此,赵某、沙某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宋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多次明法析理,宋某仍然拒不履行,而宋某之公公张某竟然公然撕毁法院迁出令公告,抗拒查封房屋.中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宋某也以各种借口拒不到庭,抗拒执行.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拒不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义务对宋某进行司法拘留各15天。宋某家人不得已将10万元租金交付赵某,并保证数日内将商场腾空交付申请人。但随后,却采取一边搬一边卖的方法拖延搬迁。
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强制搬迁 2400多平方商场的大量名牌家俬需要租赁同等面积的库房,且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大量搬运、保管费用,耗时耗力,与申请人取得商场使用权的急切期待相冲突。遂决定对宋某保证一定期限内交付商场但未按期履行的行为,再次将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向宋某及其家属言明拒不履行将面临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宋某慑于法律威严,不得不组织大量人力将所有家俬搬迁至自己租赁的仓库。
一周后,整个三层楼房的商场腾空,申请人执行人赵某终于拿到整栋商场钥匙,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有话说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只有多管齐下,软硬兼施,巧治老赖,严厉打击阻碍执行的行为,让生效的法院判决落到实处,消灭法律白条,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树立起对共和国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