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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法院执行工作获得多项荣誉

  发布时间:2016-11-17 16:39:28


    11月15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先进表彰大会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9个中院院长汇报了本地区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会上对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平顶山辖区宝丰县人民法院、郏县人民法院被评为“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先进单位,平顶山中院仝允旭、汝州市人民法院闫鹏飞、郏县法院胡松峰、宝丰县法院王辉、新华区人民法院郭强被评为“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先进个人,平顶山中院李明、郏县法院姬登攀、宝丰县法院李维峰荣立个人三等功。

    自9月份“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平顶山两级法院共实际执结案件1315件,执结到位金额1.94亿元。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544人次,罚款299人次,审结拒执罪案件64件,判处43名被告人实刑,有力地震慑了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全省法院开展“执行百日风暴”专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执行攻坚走向深入、取得突破,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平顶山是省高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全市法院要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以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执行改革,全面规范执行工作,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确保2017年底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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