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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11-11 17:46: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旁听案件审理

    11月11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许昌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陈磊通报了有关情况。

    陈磊说,今年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为“五型”许昌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情况。今年6月,按照省高院的安排和部署,许昌中院明确由民二庭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负责环资案件的审理。与此同时,各县、区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在7月15日前全部设立了环资审判合议庭。在实践中,开展了环资案件审判模式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法院对环资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目前,襄城县法院已经实现了“三审合一”。

环境资源审判受案范围。根据省高院的通知精神,目前,环境资源类的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指导。今年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510件,审结488件;刑事案件34件,审结26件;受理行政案件52件,审结39件。

    陈磊介绍说,两级法院在开展环境审判工作中,采取了“恢复性”生态保护举措。许昌两级法院自觉将“生态恢复”理念体现在审判实践中,允许当事人通过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正在牵头建立环境资源联动保护工作机制。根据环境资源保护涉及多部门、多区域的特点,加强与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环资保护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关注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办理流程,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督促和协调职责,确保从快从速处理破坏环境资源的重大案件。

    积极推动环资审判公益诉讼。许昌两级法院正在积极开展环资公益诉讼调研,向民政部门了解辖区内环保组织相关情况,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确保对符合条件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公正审理。目前,省环保厅高度关注的一起因采矿造成村庄塌陷和沉降,涉及400多户1500多名村民的赔偿纠纷,法院正在进行审查甄别,如果达到公益诉讼的条件,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同时,通报了三起今年许昌法院审判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发布会后,到襄城县法院林场现场旁听了李某等人滥伐林木罪的庭审过程,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作出了判决。据了解,襄城县法院和林业部门合作,在国有林场成立“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对滥伐林木罪等案件的被告人,要求被告人或其家人、受托人等在“基地”补种树木,将复植补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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