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省高院少审庭院到洛阳法院调研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1 15:16:02


    11月3日至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云龙等一行三人,到洛阳市调研少年审判工作,并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听取意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跃进、洛阳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洛阳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分别汇报了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先进工作经验,并就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监督指导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表了看法。

    张云龙庭长说,洛阳两级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一直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特别是涧西区法院的经验,一直是全省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一面旗帜,所以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洛阳中院为首批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以上情况说明,洛阳市两级法院党组对少审工作是重视的、支持的,两级法院少年审判法官的工作是努力的、进取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成绩只意味着过去。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家事审判试点以及实行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洛阳市两级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也存在各县区发展不平衡、总结推广经验不主动、少审队伍思想不稳定等问题。

    今后,一要继续探索总结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完成好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工作任务。二要在所在法院党组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做好少年审判特色工作,努力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优势,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职尽责。三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出新招,再举新措,再立新功,当好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排头兵。四要按照刑事诉讼职能分工,依法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特殊预防工作,将家庭教育、法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融为一体,最大限度的发挥审判对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作用。五要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措施和机制。六要认真研究法治教育的新形式,不断创新少年法庭开展法治教育的新制度、新机制。

责任编辑:赵艳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