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在院长陈建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强化少年审判工作力度,努力打造少年审判司法品牌,经过多方筹备,逐步建立起了心理疏导室、宣泄室、沙盘室、亲情调解室、团体活动室等设施,制定了心理辅导工作制度及流程,并聘请洛阳师范学院心理咨询师、社会观察员进行心理辅导,创造性地将心理辅导工作引入审判实践,形成了以借助院外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为引导、院内心理辅导员为辅助、社会观察员联合帮教、少年审判局法官为主力的“预防、审判、矫正、帮扶”多层次工作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审判过程中失足未成年人心理障碍,使审判活动得以顺利开展,而且从根本上充分发挥其平抑、抚慰、矫治的职能。近期,洛宁县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更大程度的将心理疏导与普法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向家庭、学校、社会延伸,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有力推动了心理疏导机制的有序、健康发展,使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洛宁少年审判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