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凌晨5点,天还没亮,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出发,拉开了凌晨围堵集中执行活动序幕。
凌晨时间,人们都还在睡梦中,此时大多数人都在家休息,正是查找当事人的黄金时段。为占据执行行动主动权,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嵩县法院充分利用凌晨查找当事人的黄金时间,开展凌晨围堵集中执行活动。
当天,该院执行局干警凌晨5点出发,采取突击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李某堵在家中,并经过数小时的辩法析理,敦促李某自觉限期腾退被执行房产。该案被执行人张某曾以其前妻刘某名义向其岳母借钱用于做生意,后张某生意失败并与刘某离婚。刘母在索要欠款无果后,将刘某与张某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将洛阳市区刘某名下一套房产予以查封。然而,张某因借款将该房产抵押给了某投资担保公司,后该投资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将该房产收回自己居住,并对其进行了重新装修。执行中,法院多次要求李某搬离并腾退房屋,其拒不配合并以各种方式躲避执行。因此,在此次凌晨围堵集中执行活动中,该案被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并最终促使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为严厉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问题,自9月份以来,嵩县法院积极开展“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凌晨夜间等,便于找到被执行人这个黄金时段,多次集中开展“凌晨围堵”、“黄昏突击”等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集中执行活动开展,拘留老赖23人,执结案件4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