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余 萍)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委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从十六个方面细化了区委、区政府、全区各单位在领导、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全力推动、支持法院早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
《决定》决定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法院院长任副指挥长的执行指挥中心,抽调纪委、公安、监察、金融、国土等部门人员做好全力配合,具体协调、督导执行工作的开展;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执行工作联席会,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信访案件的重大执行事项等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决议,督促落实。
《决定》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法院、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惩戒。金融、工商、税务、住建、招投标等部门在查询、扣划、冻结、权属登记等方面,要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公安、检察机关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要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提起公诉。
《决定》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妨碍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执行工作得不到解决、被纳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的睢阳区公职人员,一律停发工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人、财、物的支持,充实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保证执行装备经费、信息化经费等方面的财政预算每年适度增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10-31 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