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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执结一起17年前的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10-31 08:49:42


    日前,在“秋季执行风暴”强大的压力下,家住卢氏县朱阳关镇的被执行人刘某将6500元赔偿款通过卢氏县法院法官交到申请人手中,至此,一起17年前的赔偿纠纷案件得以执结。1998年,杨某因赔偿纠纷将刘某告上法庭。卢氏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赔偿杨某644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寻找刘某未果,案件被迫中止执行。此后十几年里,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对该案件的执行,多次通过银行等部门查询刘某的财产信息,但均没有查到有效信息,走访刘某邻居及当地村委会均未找到被执行人。

    近日,卢氏县法院“秋季执行风暴”第四次进行集中执行,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刘某可能在一处深山中承包了一片林地,经常在山上居住。10余名执行干警遂赶往刘某承包的林地。执行法官讲明来意,耐心地给刘某释法答疑,经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申请人杨某和被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场给付杨某现金6500元,一起17年前的积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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