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一颗璀璨的流行划破深邃的夜空,消失在天际,尽管他走了,但他的灿烂、瑰丽却留下永恒。
李学记同志,男,1964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禹州市人。1989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进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工作。2003年7月任党组成员、副院长。2016年3月17日下午4时许,李学记同志在办公室批改审签当天的裁判文书时,突发心脏病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公牺牲,终年51岁。
李学记在法院工作25年中,始终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一心扑在工作上,勤勉敬业、公正司法、严以律己,默默奉献,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司法重任。他的一生,实践了一名法官优秀的政治品格和职业操守,实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法官崇高的价值追求。
他睿智、博学,被同事尊称为好老师。他谦虚、豁达,被朋友称为好兄长。他名礼、忠义,被邻居称为好孝子。他公正、无私,被群众称为好法官。
平凡之中显精神,群众心中留丰碑。他曾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审判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全年他办理小额诉讼案件135起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李学记同志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和石龙区党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和平顶山市政法系统干警的榜样和标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平顶山市委政法委黄庚倜书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冠华院长、石龙区委王玉娟书记相继对他的事迹给予了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向他学习。
同事追忆说:他忠诚事业、公而忘私,是一名好领导。
李学记同志参加工作25年来,始终把人民法官的誓言记在心中,把追求公平正义的责任扛在肩头。
当前我们的司法环境总体仍受外部各种因素影响较大,但是作为一名法官,要有原则,要把握住底线,不要受人情、关系的影响,只有公正合理的判决,才具有司法公信力,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做到公正合理,不偏不倚,我们的工作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依法治国的理想才能一步步实现。他在法院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多年来他审签把关数千起案件,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违法违纪案事件,接待当事人和告诉来访群众近5000余人次,无一集体访和省访赴京访。
2007年他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期间,曾主审一起抢劫案件,被告在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供的卷宗中多次供述参与抢劫,但在审判环节却当庭翻供,为确实弄清真相,李学记反复查阅卷宗,并带领有关人员多次前往百公里外约见证人和受害人,最终发现案件的事实存在诸多疑点,且前后不能相互印证形成不了证据链,本着对案件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李学记同志以现场调查取得的第一手材料,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该案撤诉,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李学记同志参与审理各类案件千余起,均能够真诚沟通、释法明理,深得广大案件当事人的信赖和赞扬。李学记同志对工作的热爱胜过爱他自己,当去年初春体检发现自己的双侧椎动脉、右侧颈总动脉、双侧颈内动脉均出现异常状况时,他没有把“进一步检查诊治”的医嘱放在心上,而是把体检报告压在抽屉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之中,直至生命的永恒。
李学记同志根植基层、舍己为公、甘于奉献,始终秉持对法律的崇尚与信仰,始终坚守对司法的热爱与追求,做基层审判事业的“播种者”和“燃灯者”。
领导追忆说:他服务大局,强化管理,是一名好助手。
2003年,李学记被组织任命为党组成员、副院长。多年来,他曾分管过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立案信访、政治处、办公室等工作,他均毫无怨言愉快地接受工作任务,且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在分管民事审判期间,他积极严把质量,讲求案件办理效果,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总结提出了热心、细心、真心、耐心、公心、正直心、平常心办案“七心”工作法,切实将利民、便民、爱民之心付诸到审判实践中去。在平时的办案工作中,他十分注重研究办案的艺术和技巧,总结出了多听、多跑、多说、多写的“四多”工作法,并在平时工作中潜移默化地传授给身边的同志,使大量的案件矛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办案中,他把“倾听”当事人诉求作为一种习惯,做到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而后明理释法,许多当事人都说,李院长的“倾听”使他们感受到了尊重,不管案件输赢都服气。
在分管办公调研文秘期间,他结合审判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向院党组提出了抓班子促队伍、抓队伍促审判、抓审判促发展“三抓三促”工作管理模式和院领导在干警遇到困难或挫折时需关心爱护“五到位、七示范”管理体制思路都被院党组采用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年3月份,他结合石龙区法院“案增人少”的实际,提出了“院长当庭长、庭长当审判员、办精品案”管理举措,并被制定为管理制度,量化责任目标,为石龙区法院的发展提供了很好地遵循。李学记同志认真负责,甘当人梯,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他常说“一人不过三人之智,好文章不怕改”,对分管口的报告、发言稿、文件类文稿他总是不厌其烦的推敲、修改,力求做到极致完美,有些话、语序字斟句酌,再三推敲,直到改得妥当了他才罢手,这时稿子上面已是密密麻麻。他严谨缜密的文风使石龙区法院连年获得省市调研、信息、法制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他结合审判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撰写了《煤矿事故频发成因及对策》在全省刊物上发表,也为石龙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提供了很好地借鉴。他利用业余时间编写的《思与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字经》等书,立意准确,内容向上,脍炙人口,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为学习活动类教材。在工作之余,他笔耕不辍,撰写并发表了700余篇调研理论文章和法治宣传稿件,也多次被省市区法院评为活动竞赛类优秀作品。
社会法官回忆说:他儒雅博学,崇法尚德,是一位好老师。
他常说,“勤能补拙,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就是一个有内涵的人,一个善于总结的人,必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李学记副院长为了搞好社会法庭的矛盾调处工作,送给社会法庭百十本法律类工具书,并且对具体案件请慎用亲自调处,多次深入到群众家中,听意见,找原因,想办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协调解决。2015年社会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5件,无一反复,还化解了两起长期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当事人追忆说:他公正高效,是一位好法官。
在审判工作中,他惟法不畏权,为民不为利,顶得住干扰,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惟法律和事实定纷止争;他胸怀爱民亲民之心,事事处处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体民情,解民意,听民声。他经常说“所有当事人,无论表达能力如何,无论知识水平高低,他们都想竭力向法官说明自己的观点,或通过倾诉发泄自己的愤懑或不满,即使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或有过激言辞。这时,作为法官,要认真倾听,应该有一个心理咨询师一样的眼光睿智去对待当事人。”很多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文化层次不高,所以对法院工作不理解,对判决不接受。这时,就要求法官用一种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辨法析理,说明法院、法官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尤其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对司法机关评价不高,甚至不少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存在误解,越是这样,我们越要做好案件的解释工作,将解释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积极回答当事人的疑惑。很多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主张,甚至有时和法官展开辩论。这时,作为法官,要有耐心,要知道,自己不是和当事人吵架的,而是释疑的。如果失去耐心,甚至和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会影响办案的效果。
他群众至上,法安天下。李学记同志从小生活在贫苦家庭,深知基层群众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他始终胸怀大爱、心系百姓,特别在涉农、凡人凡事等案件办理中,注重“法、理、情”的相互交融,努力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2010年8月,一起离婚案件卷宗摆在了他的案头,夫妻双方的孩子刚出生才3个月,在男方刘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朱某抱着小孩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并在庭审中一再表明,如果不判离婚,就要抱着孩子跳楼轻生,态度十分坚决。作为副院长的李学记得知情况后,感到如不及时正确处理,一旦发生意外,不仅是法院工作的失职,更是对群众生命权益的漠视,于是他便主动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在基本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他带领相关人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背靠背”做好调解工作,向因在外赌博而不顾家庭的刘某明之以法,向因爱生恨的朱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几番来回,终于使双方破镜重圆,重归于好。在李学记同志20多年的基层司法审判工作中,为民、亲民、利民始终是他做好工作不变的遵循。
2015年12月,李学记同志带领本院两名同志执行一起债务案件的查封任务,先后乘车赶赴浙江宁波、青海西宁等地,三天时间辗转三千多公里,圆满完成任务后即刻返回,沿途没有丝毫逗留,同事感慨说,“跟李院长出差,真累,到风景名胜地也不额外游玩,吃住都是最低的标准,连一分钱都不会多花”。
家属追忆说:他忠义、孝道,是一位好孝子、好丈夫、好父亲。
多年来,李学记同志从未因个人或家庭问题向组织提出过多的要求,由于其母年已90高龄且半身不遂时时需要专人照顾,他住家所在社区拆迁改造直到他牺牲前全家已租房居住六年之久,面对家庭的艰困,李学记同志始终平常心对待,从不怨天尤人。除特殊情况,他几乎每月都要回禹州老家陪老母亲唠唠嗑、洗洗脚,始终不忘尽好做儿子的孝道。对妻子和孩子也是呵护有加,礼拜天回家做饭洗衣成为他的本职工作,他常说“平时上班忙于工作又距离远,不能照顾好家庭,亏欠妻子和孩子太多了。”他病逝的消息家人至今也无法告诉他的老母亲。他的孩子上初三准备冲刺中招,他要找个辅导老师的愿望至今也无处着落。
“勤俭节约、谨持操守、发奋学习、忘我工作”是李学记同志生前的座右铭。他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严守廉洁底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多年来李学记同志审签把关近四千起案件,无一错案和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深得辖区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李学记同志的一生平凡而又伟大,他扎实工作、低调为人、廉洁自律、忠义为本,永葆一名普通党员人民法官的本色,用执着成就事业,用朴素描绘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