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长征永远在路上。一个不记得来路的民族,是没有出路的民族。不论我们的事业发展到哪一步,不论我们取得了多大成就,我们都要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在新的长征路上继续奋勇前进。
法官作为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维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氛围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要牢记伟大长征精神、学习伟大长征精神、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必须勤勤恳恳工作,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让所办案件中的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坚守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长征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人信念的胜利。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著名作家丁玲曾经说过:“ 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它会使内心变得强大,在面对疲惫和挫折之时能迅速调整,在面对诱惑和抉择之时能把住方向。理想信念支撑着灵魂,信念一失,则必然带来政治上的变质,工作上的肆意,道德上的堕落,经济上的腐化,公平正义自然也就不复存在。法官“公正、廉洁、为民”,靠的就是这种扎根于心底的理想信念。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等等,这些人曾经都是人民法官、大法官,手握重权,但他们没有思考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忘记了党和人民对他们的信任,失去了理想及信念,丧失了公正的灵魂,与他们曾经追求的理想及信念背道而驰,最终成为了国家的罪人,他们的犯罪给各级法官带来了震撼性的警醒及触及心灵的深思。当前,随着案件的增多,调和平衡各方利益的难度增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司法公信的要求日益强烈,面对这种司法现状,要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指挥,事事处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公正裁判,做到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握司法规律不跑偏,守住公正底线不妥协,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总书记讲话强调,“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反映军民鱼水情深的历史。”“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而矢志奋斗,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人民法官作为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就要常修爱民之德,常怀忧民之心,常为利民之举。陈燕萍常说,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为民解忧的人民公仆。法院工作能不能做好,说到底就是一个对待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人民法官应当有先忧后乐的精神,为人民司法,靠人民司法,不计较个人得失,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始终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实际行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往往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对大多数群众来说,官司可能一生就一次,但会影响一生一世。作为人民法官,看到当事人来起诉,首先应当想到他们一定是受了委屈,抱着一颗怜悯之心来对待;看到群众来上访,首先应当想到他们确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只有感同身受百姓疾苦,老百姓才会看在眼中、暖在心头。也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更加理解司法、关心司法、支持司法。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最看重的是法院为他们实实在在做了什么。公正的处理结果固然重要,令人满意的办案过程也很关键。一个公开透明、方便快捷、有尊严、受尊重的诉讼过程是所有当事人所企盼的。作为人民法官,在台上是审判员,在台下就应当是“服务员”,甘当“平民法官”,坚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可敬、可亲、可信。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忠诚于法律。对法律的忠诚是法官的职业美德。对法律的忠诚,要视法律为权威,奉行法律至上,坚信法律是各种规范中的最高规范,并应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评判别人的行为。对法律的忠诚,要恪守法律意义的固定性、客观性,坚持用法律标准衡量法律事实。对法律的忠诚,要深入研究法律概念、原理,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对法律的忠诚,要视法律职业为神圣,而不仅是把其当成谋生的手段。对法律的忠诚,为护法要敢于、善于付出,经得起生与死、得与失、荣与辱等重大的考验和锤炼。做到积极献身于法律正义,为追求公正这一信仰而不屈不挠,坚定不移,在捍卫法律尊严,实现其护法使命中争取更大作为。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伟大的理想,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我们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一切贪图安逸、不愿继续艰苦奋斗的想法都是要不得的,一切骄傲自满、不愿继续开拓前进的想法都是要不得的。当今我们处在大变革大发展时代,司法理念要更新,法律法规要健全,案件出现新类型,新的时代向法官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法官,只有永不懈怠,不断学习,才能熟悉司法工作所必需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精研法理,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文字表达能力、调研能力、办案技巧、工作方法,适应所从事的审判工作。只有不断学习提高,才能不断提高按照客观法律处理具体问题、具体案件事的能力,才能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跟上时代的步伐,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人生。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由于法院的职权职责,工作必然关乎当事人的各种利益,有人为了获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可能会使出各种手段,对法官的工作进行干扰和误导,最终达到使法官违法做出有利于他的裁判的目的。近年来,个别法官因蝇头小利,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身陷囹圄,自毁前程的案例屡见不鲜,令人惋惜。“人不爱钱鬼都怕”。法官作为利益纷争的裁判者,掌握着是非评判、“生杀予夺”之大权,面对物欲横流、诱惑遍地、人心喧嚣的世界,法官唯有在淡泊、清贫、寂寞中,调整身心、修炼品性,做到淡泊名利,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才能不为尘嚣所迷乱、不为物欲所困扰、不为世相所迷惑、不为权势所折腰。唯有如此,内心的理想与信念才能稳如泰山,平如大海,才能让人感受到无穷的力量。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强化大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把握方向、统揽大局、统筹全局,为实现我们的总任务、总布局、总目标而矢志奋斗。” 作为一名法官,把握服务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大局观念,必须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条生命线,怀公平之心,持正义之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具有超越一般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将党的政策、宪法和法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执法办案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敏感案件,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着力发挥商事审判在调节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使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通过透明公平地司法过程,引导人们价值取向,培植人们诚信友爱价值理念和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传统美德。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地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三要妥善运用行政审判职能,努力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让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做不愧于时代的好法官,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习近平讲话强调:一切贪图安逸、不愿继续艰苦奋斗的想法都是要不得的。国外有一个著名的实验,把青蛙放入沸水中,它会马上跳出来,而当把青蛙放入冷水中并逐渐加温,它则会在不知不觉中丧失弹跳能力,直至死去。安逸的思想对党员干部的侵蚀就像“温水煮青蛙”效应一样。安逸的享受就像一支麻醉剂,会让人渐渐放松党纪国法之弦。法官作为文明正义的化身,要高扬艰苦奋斗的旗帜,摒弃享乐主义,必须深刻认识享乐主义的危害性,及早关闭贪图安逸的欲望之门,摆正价值观念。坚持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克服各种消极懈怠的思想和行为,反对贪图享乐、贪图安逸、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自觉抑制“酒绿灯红”的影响,确实树立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