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汤阴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主动“心连心” 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联络工作常态化、动态化、立体化机制,切实提高联络工作实效性。
一、拓宽监督平台,力求服务常态化
为做好联络工作,我院在工作中坚持“三定三报三会”制度,确保联络工作常态化。“三定”即定期向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参观代表委员联络之家、“汤阴经验荣誉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等活动。“三报”即专题汇报代表委员提案议案落实情况,重大事件进展情况等;通过代表委员联络动态及时通报我院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重点汇报我院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等。 “三会”即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代表委员座谈会、法院工作通报会、案件评议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工作措施,实现沟通动态化
一是建立“结对联络”制度。建立院领导、中层正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覆盖、无遗漏的“一对一”联络制度,保持日常电话沟通,每季度至少见面座谈1次,院长负责辖区内省人大代表和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联络服务工作,其他8名院领导每人负责联络6名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名中层正职负责每人联络14名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参与、全院动员”的联络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工作无死角、责任无盲区。
二是建立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制度。每年至少2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法院工作,耐心解答他们的意见、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回复反馈。主动邀请县人大评查法院案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主动汇报整改情况,实现以评查提质效,以整改促工作。
三是建立建议、提案、交办案件办理制度。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及时办理,在1个月内必须办结,并书面汇报或者当面答复代表、委员,同时报同级人大、政协备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提出的建议、提案等,院长进行督办,3日内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与代表、委员见面,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并在督办期限内拿出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当面汇报。
三、畅通联络渠道,实现服务立体化
一是印发《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表》、专用信封。每个联络人要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表明自己的身份,留下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24小时代表委员联络电话,在意见表上详细记载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并请代表、委员签字确认,以诚恳的态度表明将积极办理、及时回复。
二是开辟代表、委员监督专栏。在院政务网站开通院长邮箱和代表委员监督专栏,方便代表委员以网络渠道监督法院工作。开通代表、委员联络动态,每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本周工作简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联系渠道,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互动性、时效性。
三是升级改造“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参观座谈,共同交流工作体会,总结联络工作经验,提出改进联络工作的建议、设想,让代表、委员享受家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