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足不出户依法通过网络银行查控系统为申请人执行案件工程款130万元。整个执行过程中群众亲身感受到信息化为攻克执行难提速。
漯河市民徐某于2002年8月从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改建工程,工程开工后出现资金短缺,徐某向朋友权某借款190万元。由于借款资金量大,权某要求提供担保,徐某让工程公司为自己提供了担保。工程完工后,徐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后仍欠1133900元,权某无奈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告上了法庭。法庭依法判决两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按照程序一方面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申报可执行财产,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排查被执行人财产。近年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节约时间,节约执行资源。该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承办法官就从网络银行查询系统中查询到担保人存款130万元,及时进行了冻结。在多次执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果断进行扣划,及时兑现了执行款项,用时不足一个月。申请执行的权某感慨地说,这个系统太厉害了,短时间兑现了我的钱,我真的很感谢法院执行法官和法院信息化执行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