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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3天43名“老赖”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6-10-18 16:26:33


    为深入推进“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4日至10月16日开展为期三天的“鹤城风暴”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效果,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动态执行情况在第一时间做出决策。鹤壁中院党组书书记、院长刘明专门对“鹤城风暴”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认真谋划、全程指导。党组副书记、主管副院长唐建福和执行干警一道,加班加点,现场督导。此次专项活动改变以往各院单独行动的方式,全市执行干警、司法警察200余名、办案用车49辆均由鹤壁中院统一调度。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活动进展情况。在执行一线,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执行人、媒体记者等24人参与见证执行。

    14日至16日专项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44名,司法拘留43人,采取罚款措施24人、罚款31.3万元,扣押机动车15辆,冻结被执行人存款567万元,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77万元,强制执行返还土地1件,强制腾房4处。10月14日审理刑事拒执罪自诉案件1件1人,并将择期宣判;立案受理自诉拒执罪案件2起。通过多样化的强制手段,有力地打击了“老赖”,既惩罚了被执行人,又宣传了法律,通过“鹤城风暴”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推动了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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