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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雨中”抓老赖

  发布时间:2016-10-14 17:27:30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会议精神,把“百日执行风暴”推向深处,10月13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驾驶5辆车、一行20余人冒雨开展执行风暴。

    王某向邱某某借款50000元,由张某某提供了担保,贷款到期后,王某没有还款。邱某某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镇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承担还款责任,邱某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某拒不承担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多次到张某某家要求其承担责任,但张某某一直避而不见,为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邱某某的合法权益,镇平法院执行局将张某某带到了法院,张某某仍无动于衷,最后张某某被依法拘留十五日、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被告镇平县某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因经济困难、流动资金不够分别向原告张某某、李某某、王某、付某某、陈某某筹借现金,并书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镇平县某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五原告借款。无奈,五原告诉至镇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镇平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五原告的诉请.本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五原告向镇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周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手续,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自动络筒机一台。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在镇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上进行了拍卖,最后以383400元成功拍卖。随后,镇平法院把该机器交付给了竞拍人。

    不管太阳高照、还是狂风暴雨,镇平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都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破解执行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要让被执行人无路可逃、无身可安、无福可享,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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