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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法院 :组织教育培训 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6-10-13 10:36:04


    为进一步加强公车和辅助人员管理,更好的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警车使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车辆使用管理补充规定》,对车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一是严格按照院《车辆管理规定》,警用车辆的使用仅限于执法办案使用,不得变更用途,不得私自用车。二是规定车辆派遣的具体要求,派出车辆一律要求使用派车单。三是院管车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生违章违纪事故等,根据责任划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室和服务中心不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10月11日,宛城法院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全院驾驶员对制度进行了学习,主管领导对规定逐条传达并组织驾驶员开展讨论。通过加强驾驶员安全使用警车、廉洁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感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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