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不断强化四个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打造廉洁法院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是以“两学一做”和各项警示教育为抓手,营造干警自觉远离贪腐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强化廉政党课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深入剖析近年来法院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让干警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利用“清风茶社”对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更新廉政文化长廊,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今年以来,在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10余条,班子成员为全院干警讲党课23次,对中层正副职干部廉政谈话43人次。
二是以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为抓手,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经费、车辆管理、差旅、公务接待等行为。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逐步形成改进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紧盯“四风”问题的变通做法,管住节点、盯住重点、消除盲点,严防“节日病”,营造廉洁为民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规范法院干警行为,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对立案信访等窗口单位接待群众、执法办案人员改进作风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以制度构建和重点环节管控为抓手,强化监督制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深入开展审务、会风、案件归档督查工作。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法院,让办案全程均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是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责任追究。强化院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了七项责任追究相关制度,使责任追究的内涵、主体、适用范围、方式和程序更加规范和明晰,确保刚性制度得到刚性执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聚焦执法办案一线和重点环节、岗位,做到有责必究,追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