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一身整洁的制服,肩挎一个黑色的小包,抱着一沓厚厚的案卷,跟着一个疲惫的助手。或驾轻就熟的庭审,或田间地头的忙碌,或苦口婆心的调解,或深夜灯下的疾书……他的身影遍布辖区的每个村庄,他兢兢业业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他以高效的司法廉洁行动把为民情怀落到实处,他就是登封市人民法院乡村法官张太恒。
据数据显示,截至9月20日,石道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13件(含旧存49件)已审结346件,结案率达83.78%,位居全院诉讼结案率前列。
2010年5月,张太恒来到偏远的石道乡人民法庭,踏上了乡村法官之旅,并迅速成长为副庭长、庭长。从此,他扎根基层,致力于农村民商事纠纷的审判与调解。辖区石道乡和送表矿区的每条小柏油路、土路、弯路,都留有他的身影。
为农民服务、替农民着想是张太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涉农案件审理,认真审理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财产侵权及邻里冲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尤其是处理好劳动争议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矛盾纠纷少一点,社会和谐多一点。在基层法庭工作,处理的最多的不是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而是关乎每个家庭,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小事”。在审判工作中,张太恒非常注重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探索民事速裁机制,简化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便利农村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了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依法能快则快,防止久拖不决,将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针对农民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偏激,遇事容易上火,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的特点,张太恒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炕头,把法庭审案搬到村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通过巡回审判的形式,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调解结案既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又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还可以架起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而且可以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消除违法违纪现象。基于此,张太恒在工作中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平息各类民间纠纷,促进社会生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减少民事纠纷,扩大民商事案件调解范围,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网无情人有情,春风化雨润民心。张太恒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用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对人民、对审判事业无比忠诚的情怀,诠释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时代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