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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老赖”获刑前履行判决

发布时间:2016-09-29 11:27:05






    9月22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失信行为后悔不已。

    被告人陈某与前妻李某离婚后,其子陈某某在宁夏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经协商,单位赔偿陈某某死亡赔偿金549900元。陈某与李某商量后,决定将赔偿金暂时统一汇入陈某账户,领到款后由陈某支付李某170000元。但被告人陈某收到549900元赔偿款后,却不愿支付给李某。李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照双方的约定支持了李某的诉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转移财产。

    今年6月,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看到自己的行为败露,案件开庭审理前,陈某积极与李某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征得谅解。最终,陈某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图①:法官到案发地附近巡回开庭。

    图②:附近群众闻讯前来旁听案件审理。

    图③:法官当庭宣判。

    图④: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李某兑付执行款。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9-28 4版 冀天福 王 彬 文/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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