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辛茹苦执行员 废寝忘食去执行 局长挂帅亲出征 殚精竭虑护法圣 万语千言难尽意 谨以此诗表衷情...”
9月27日一大早,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内传来阵阵诗歌诵读之声,原来这是79岁的申请执行人史老汉为感谢红旗区法院副院长付朝晖、执行局长沈志勇、执行法官彭晓明秉公执行、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原创的210字长诗。
除了“以诗抒情”,史老汉还将一面印有“攻坚克难愚公志 依法执行包拯心”的锦旗送至三名法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满意与谢意。
案情介绍:
原告史某、被告孟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红旗区人民法院,经调查审理后判决孟某将房产交付给史某,并向原告史某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孟某迟迟不主动交付房产,无奈之下,史某向红旗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市中院相关领导多次对该案进行调解,红旗区法院高度重视,为早日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局局长沈志勇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案情,案件主办法官彭晓明一方面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孟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告诫孟某,如果依旧不履行判决义务,则将依法对其拘留。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史某和孟某协商并同意变更执行标的,变更为支付现金46万元。孟某于9月6日、9月19日分两次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史某。
执行过程中,红旗区法院执行干警们不辞劳苦、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深深的感动了史老汉,收到执行款后史老汉心情格外激动,挥毫写下了这首诗,这才有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