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某公司负责人,今天来还款来了!能不能先不要拍卖我们公司的财产啊?!”日前,卢氏县某公司负责人来到卢氏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义务。原来,被执行人卢氏县某公司负责人看到满大街张贴的执行公告,迫于当前开展的“秋季执行风暴”行动强大的执行威力,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事情还得从9年前说起。2007年,卢氏县城关镇某建筑公司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将卢氏县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公司支付卢氏城关某建筑公司工程款74074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氏某公司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卢氏城关某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卢氏县某公司所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30万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能履行。“秋季执行风暴”行动开始后,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准备对查封的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拍卖。看到电视上发布的和满大街张贴的执行公告,迫于强大的执行威力,卢氏县某公司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又给付申请执行人60万元,该案得以执结。
这只是卢氏县法院开展“秋季执行风暴”行动以来,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一个缩影,9月1日以来,卢氏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迅速在各乡镇、社区、人口密集地张贴《关于开展秋季执行风暴行动的公告(第一号)》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公告(第二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对集中执行行动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一些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判决义务。
据了解,自“秋季执行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卢氏法院8案10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7案9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秋季执行风暴”正在卢氏引发“自动履行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