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借助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借助“三微”平台等科技手段进行移动数字化办案,不断拓展远程视频立案、接访、调解等服务新形式,强化执行信息网络建设,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该院通过官方网站、案件短信提示等,真正实现了执法办案审判管理与互联网的深度互融。
一是互联网+办案,降低维权成本。该院充分利用网络办案渠道,对当事人在外地且同意的,通过网络开庭,并运用微信、电子邮箱等通讯工具开展调解工作,传递诉讼材料,除法律规定不能适用电子送达的外,其他文书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尽量适用电子送达。同时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络视频接访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今年以来适用网络传递诉讼材料960余份,网上立案93件,网上远程接访13次。当事人对这种工作方式也十分认可,积极参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互联网+执行力克“执行难”。充分利用已建成执行的指挥中心和河南法院“执行联动查控系统”,由专人负责集中网络查询。及时将“老赖”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28人次。加大网络司法拍力度,共上传拍品63件,已拍卖成交6件。
三是互联网+审判管理,让“大数据”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借助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利用网上数据集成迅速、信息详尽的优势,及时收集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每日对法官办案情况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与其他兄弟单位进行比较,每周对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进行梳理推送至每位法官。每月开展一次发回改判案件集中讲评,并将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实时反馈给办案法官和庭室,以此提高审判执行工作实效。
四是互联网+宣传,让群众了解法院便民新举措。在通过实地发放宣传单、到人群聚集区开展法律咨询外,该院还创新互联网宣传载体,通过本院法院政务网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并向各级媒体的网站推送宣传稿件300余条,同时加大微信、微博等“三微”平台建设,在官方微信群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63条,发布微博信息19000余条,开展微直播9次,有效宣传了法院正面形象。
据悉,该院还将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探索建立“智慧法院”、“信息法院”、“科技法院”,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法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民众提供更加高效、快捷、周到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