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处置了一起案外人妨碍执行的突发事件,对严重妨碍执行的案外人申某予以了司法拘留。
刘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民间借贷案件,该院于9月19日20时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淇滨区某大厦附近扣押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的别克轿车。在执行过程中,一女子突然爬到别克车辆的顶部,并向执行干警扬言:“这是我的车,你们凭什么扣押。”经了解,原来该女子是被执行人刘某某的前妻申某,申某称刘某某已将该车抵押给她兄弟了,而她又从她兄弟那里把车赎回来了,所以这是她的车,法院不能扣押。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告知申某于第二天向法院提交相关手续,待审查后给其答复,同时并要求申某下车,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申某仍坐在车顶拒不下车,还不断打电话叫人来,声称有人抢车,招引了大量群众围观。
现场执行干警经过短暂合议后,一方面向法院领导汇报现场执行情况,请求增派女法警支援;另一方面由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继续做申某的思想工作,但申某却置之不理,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当机立断,立即安排前来援助执行工作的两名女法警强行将申某从车顶拉下,将车辆依法予以扣押。后申某被带至法院,由于申某的恶劣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干警执行公务,被依法拘留十五日。
淇滨法院在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中坚持高效执行、严肃执法,找准案件执行突破点,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做到有财产案件快执、执结,同时加强对规避执行、妨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案件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