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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聚“洪荒之力”为老年人维权

发布时间:2016-09-20 09:32:11



    河南省安阳县老年人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4.5%。面对严峻的老龄形势和迫切的老年维权司法需求,安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老年人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基础上,创新维老工作机制,聚“洪荒之力”,真正为老年人合法权益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第一届“敬老文明号”、河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第一届“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齐抓共管重落实

    “我们每年年初都会专门下发老龄工作年度工作安排等相关红头文件,对全年敬老维老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为维老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说。

    安阳法院始终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自1998年成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便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维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8年来,该院从院长到审判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维老工作没有一丝松懈,维老合议庭从原来的1个发展到现在的18个,工作人员也从原来的4名增加到70余名,涵盖了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组织领导持续强化,逐渐形成了维老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该院的努力下,涉老案件总量大幅下降。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老案件329件,其中赡养纠纷案件68件,案件总量比1998年至2000年三年下降了三分之二,赡养案件下降了四分之三,维老工作机制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去年9月29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喜中,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民庆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学勤等在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朱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聂孟磊等陪同下,专程到安阳县法院调研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调研中,段喜中在听取该院维老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相关卷宗材料、维老案件专用章、涉老案件工作台账及老年座椅、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后,对该院维老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

    特事特办做保障

    在办理涉老案件过程中,安阳法院以方便老年人诉讼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专门制定了《老年当事人诉讼须知》和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赋予了老年当事人享有口头起诉或陈述、要求法庭上门办案、就地审理等多项“特权”。

    原告李老太现年68岁,与丈夫共育有四个女儿。6年前,李老太丈夫因病去世。因长女、三女、四女均已成家到别的村庄另过,李老太就与次女谢某一家生活在一个两层楼的独院里,李老太住二楼,女儿女婿住一楼。两代人之间生活和处事方式迥异,日常口角、摩擦时有发生。

    去年底,天气逐渐转冷,李老太因生活和腿脚不便,想搬到一楼居住,遭到了次女谢某及其丈夫的反对。李老太无奈,一纸诉状将四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共同尽赡养义务,每年支付赡养、医疗等费用,并尽快搬到一楼进行生活和居住。

    该院法官受理案件后,决定上门解决李老太的赡养问题。“严冬在即,一定要让老人温暖过冬。”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下午4点,法官来到了辛村镇李老太的住处,并决定连夜对案件进行调解。期间法官驱车30余公里,来回接送所有当事人聚到一块儿说“事”,以便纠纷化解。与李老太单独交流、做其女儿们的思想工作,心贴心、实打实地明理释法,面对面、背靠背地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案件终于有所进展。晚上8点30分左右,孩子们与老人顺利签订了赡养协议,确保李老太顺心安心、温暖过冬。

    此外,安阳法院针对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及其他城乡困难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此类当事人一律免交诉讼费;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有关部门还会为他们争取法律援助,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对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通过司法救助、先予执行等方式,为其先解决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诉权。

    绿色通道真便捷

    在涉老案件审判工作方面,安阳法院开辟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设立老年人维权热线电话,从立案到执行以及案后回访,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服务和办理案件。

    “本感觉天都要塌了,多亏了咱法官啊,躺在病床上为我立了案,今天又把赔偿款送到家中,解决了俺的后顾之忧,真是太感谢了!”当接过法官送来的2.3万元赔偿款后,躺在床上养伤的李老太激动得热泪盈眶,并对法官登门送款发出由衷的赞叹。

    今年3月,李老太被赵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经交警部门鉴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赵某怕承担责任故意躲避不再露面。4月1日,李老太委托亲属与法院取得联系,因其当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院立案庭法官特地到医院病房内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为不让李老太因为缺钱而耽误治疗,最快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边与交警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一边电话联系赵某,并于立案当日将其驾驶的肇事车辆予以查封。看到法院办案迅速且动真格,赵某深感震撼,并专门找了委托人,主动与承办

    法官协商赔偿事宜。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李老太及其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意赔偿李老太损失,并当场达成了赔偿2.3万元的调解协议。考虑到老人身体还在康复过程中,活动不方便,法官专程将该笔款项送到了正在养伤的李老太手中。事后,法官又多次对案件进行回访,对李老太进行慰问。

    安阳法院明确要求,所有涉老案件当事人均可通过电话申请上门立案;凡涉老案件均在卷宗封面加盖“涉老案件专用章”,各庭建立涉老案件专用登记本,实行专册登记、专项管理、专项监督;对涉老案件,从立案开始到执行结束,各承办人均优先办理,确保涉老案件第一时间有人管、有人办、办得好,案后还要有专人回访,回访率做到100%。

    优质服务暖人心

    老年人参与诉讼,身体行动不便,心理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针对此情况,安阳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优质服务承诺,用实际行动真正让老年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我现在生活没法过了,你们能不能赶快为我执行点儿赡养费啊!”年近七旬的韩老太来到执行局,要求法院对其案件快速执行。当天法官就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迅速制定了执行方案。

    原来,韩老太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生病住院还花去一大笔医疗费用。三个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因为家庭矛盾,均不尽赡养义务。法官多次调解未果后,作出了三个儿子每年给付老人相应生活费并平摊医疗费的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专程来到三被告住地,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考虑到赡养案件存在反复执行的特殊性,为不影响他们之间的亲情关系,执行法官特地邀请了村委干部和街坊邻居到场,共同对案件进行“圆桌式”和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必尽义务;不赡养老人,街坊邻居、亲戚朋友特别是自己的孩子会怎样看待你们?因为不赡养再被采取强制措施值得吗?”

    经过一番说服教育,三被告深受触动,当即拿出了全部赡养费和医疗费,并承诺以后一定按照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决不再给法院找麻烦。韩老太接过赡养款后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不休息专程来给俺处理家务事,再不为生活发愁了,谢谢!谢谢!”在一声声感谢、一句句赞叹声中,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在接待和服务老年人过程中,该院还建立了“三心”、“四快”、“五个一”和“七不准”的工作机制。“三心”即接待老人有耐心、审理期间体现关心、公正裁判使其放心;“四快”即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清茶解渴,一心为老年人服务;“七不准”即不准超审限审理案件、不准生冷横硬耍态度、不准对反映诉讼方面的困难不理睬、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随意采取强制保全措施、不准接受吃请送礼、不准违法违规收费。如有违反,严肃追究法官责任。

    延伸服务传美德

    为弘扬传统美德,每年重阳、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安阳法院都会组织法官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普法宣传及走访慰问活动。法官们深入乡村、社区面对面宣讲法律,提供法律咨询,走访慰问老年人,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爱老、助老氛围。

    “真没想到你们不但管俺在外打工子女们的工钱问题,今天还来看望我这个老头子,党的政策真好,太感谢咱法院了!”年近七旬的张老汉对法院的做法和关怀表示由衷地感谢。

    为保障农村留守老人温暖过冬,确保在外务工人员安心打工,今年春节来临之际,高尚用院长带领8名干警深入安丰乡南丰村专门对困难和留守老人进行走访和慰问,每到一处,高尚用院长都亲切询问老人们的身体、饮食起居及与外出务工子女的日常联系情况,面对面倾听老人心声,了解老人司法需求,并与老人们一一握手,祝愿他们生活幸福、健康长寿,同时送上了大米、白面、食用油等慰问品。随后,高尚用院长还与陪同的乡村干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再三嘱咐,在进入严冬之际,一定要解决好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问题,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障老人安全、安心、温暖过冬。

    今年母亲节前夕,安阳法院得知全国“十佳孝贤模范”、全国“最美敬老志愿者”刘付贵要在家乡为老人办“千人饺子宴”,遂及时与其进行沟通联系,决定到现场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并专门制作了横幅、版面、维权联系卡和普法宣传资料。

    近年来,安阳法院先后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发放涉老宣传资料2.5万余份,走访和慰问困难老人120余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9-20 7版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黄宪伟 焦保顺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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