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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小窗口也有大目标

——鹤壁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窗口故事

  发布时间:2016-09-09 17:13:19


    以打造“为民、文明、和谐司法之窗”为目标,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为民政策,切实发挥窗口的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诉讼服务。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年来始终秉承着这样的工作宗旨。

    大目标之一:用服务提升当事人感知  

    2014年,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鹤壁两级法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覆盖率达100%。从中院到各县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内,都专门设置了安检门、录音录像、叫号机、POS机等设备,从以往花费个把小时跑到指定代收银行缴费转变为只需几分钟即可通过银联刷卡装置缴纳诉讼费用。并将当事人书写区、等候区进行了划分,彻底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案件咨询、材料转接、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更好地为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后条块分明的诉讼服务中心使立案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完成周期由原来的5-7天,缩短为2-3天。

    2015年5月1日起,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全国法院收案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鹤壁两级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分成了两部分,立案登记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动静分离。

    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内,实施柜台式服务方式,为来访群众、当事人及律师等来访人提供面对面服务;原有的书写区内设置了便民书写台,提供各种文书样式供来访人参照书写,制作各种诉讼风险提示彩页供来访人索取,还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笔墨纸张、老花镜、饮水机、药箱等供来访人使用,在原来“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让法院的立案窗口更加有了温度。

    大目标之二:用效率提升当事人认知  

    在逐步完善硬件设施的前提下,立案登记的工作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为了应对井喷式的案件增长,鹤壁中院专门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工作人员要在当事人初次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时,就一次性告知诉讼的必备材料,防止当事人多次跑趟,节约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在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的规定》,明确了各类立案审查案件的审查期限,案件卷宗、材料的流转期限,在法律规定需要7天审查完毕的,要求在2-5天内审查完毕。需要2-4天流转卷宗和材料的,要求在1-2天内完成,大大提高案件审查流转速度,提高了效率。

    大目标之三:用爱心提升当事人新知

    除此之外,鹤壁中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当事人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及困难企业等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转移,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让困难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让来访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优质服务和人文关怀。今年以来,鹤壁法院共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0余万元。

    调解是法院的重要职责,通过调解,能够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头绪多、人员少,但仍然要求工作中加大诉前调解和诉前保全的工作力度,同时安排了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加大民事诉前案件的调解和诉前保全的工作力度。

    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另一个“战场”——信访接待大厅,鹤壁中院领导通讯录及信访接待值班表摆放在了最明显的位置。四个接待室为来访当事人、来访群众提供了设施齐全的接待场所,彻底改变了过去在办公室接待来访人的做法,办公场所和接待场所的彻底分离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公平的处理。领导接访施行值班制度,保障了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诉求直达问题解决的关键环节。案件判后答疑、再审和申诉材料的递交、收转都在接待大厅完成,当事人和来访人的案件有了统一的救济进口。立案庭出台的强化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信访案件交办的相关规定,来访秩序的规定等制度,充分保证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小窗口,大目标!没有金钱可以量化,没有奖牌给予证明,再平凡的岗位,也代表着鹤壁法院人的整体形象;再微小的窗口,都展示着鹤壁法院人的司法素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是鹤壁法院人的毕生追求。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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