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嵩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分段式流程改革工作会议,拉开全面推行执行分段式流程改革的序幕。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世敏宣读执行局分段式执行流程改革意见,宣布对执行工作实行分权、分段式管理,设立综合组、预执组和执行组三个执行流程机构及五个执行工作组,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化作业模式,各执行环节由专人负责进行集约管理,打破“案件一人负责制”的传统执行机制,促进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赵刚强调,要服从党组各项决议安排,严格遵照方案执行,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工作要干的精,干的出彩,努力将执行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