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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干警李振亚荣获市第十届运动会游泳项目铜牌

  发布时间:2016-08-29 16:48:57



    8月27日至28日,鹤壁市第十届运动会游泳比赛项目在市游泳馆内举行。来自全市各个行业的百余名选手参加。本次比赛设有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及4×50米混合接力等项目,根据年龄段共分成年组、公开组、学生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振亚、张保平等8名干警分别参加了5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接力等项目的比赛。

    随着发令枪声的响起,泳池里顿时水花翻滚,参赛选手们犹如碧波蛟龙,奋勇争先。经过激烈而紧张的比赛,参加50米仰泳的李振亚最终荣获第三名,收获一枚宝贵的铜牌。比赛结束后,组委会现场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牌。    

    大家在享受比赛的欢乐的同时更展现了鹤壁中院干警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运动风采。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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