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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法院:多措并举治理“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6-08-29 16:19:4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在坚持传统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在创新内部管理、加强外部联动、扩大公告效果上巧做文章,为切实解决民事案件送达难的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轮流用车集中送达。由于公车减少,瀍河法院将原来配备给内勤部门的公车收回,改为院内统一配车,法庭用车需回院里履行用车手续,经院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审批后,再由车队调度,程序繁琐,耗时低效。瀍河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统一配车改为庭室轮流用车,即内勤部门和两个民事庭每周各有一个工作日使用车辆,集中外出送达,无需再专程回院办理用车审批手续,对其他临时用车事宜则另行办理用车手续,有效缓解了用车难,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一举两得。

    二、专人取件邮寄送达。自行付邮诉讼文书占用了审判业务部门宝贵的工作时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直接影响办案效率。瀍河法院与邮政局沟通,商定每个工作日由邮政局派出一名邮递员对口该院立案庭上门取件,各庭室只需将填写好的法院专递送到立案庭即可,不仅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业务部门的工作量,而且归口集中,便于管理。

    三、灵活便捷公告送达。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登报进行公告送达,虽然符合程序规定,但是并不能保证当事人知晓。对此,瀍河法院采取在乡镇、社区制作法院公告栏以及在区电视台字幕播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因案制宜对辖区范围内的当事人公告送达,突出便捷性,最大限度扩大公告送达的效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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