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崇义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王召乡东王召村,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81岁老人陈秀青一共生育3个女儿,其中三女儿魏兰妞招婿在家。1993年陈秀青的老伴病逝后,3个女儿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去年年底,陈秀青突发脑溢血,从此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需24小时照顾。今年夏天,在赡养老人过程中,大女儿魏想和二女儿魏二妞因家中繁杂琐事,几次都未及时来到三女儿家照顾老人,三女儿极为不满,提出三姐妹三天或五天轮流照看老人。魏想和魏二妞不同意,三姐妹由此产生矛盾,发展到相互谩骂,导致老人无人赡养。今年7月,魏兰妞以陈秀青的名义将魏想和魏二妞连同自己一块告上法庭,要求三人每人十天轮流护理老人。
崇义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陈秀青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将法庭搬到了老人家门口。庭审后,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律师、人民陪审员和旁听群众参与调解,后又回到家中做三人工作,三姐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每人三天轮流照顾老人。
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庭审中魏兰妞情绪激动,站起来诉说两个姐姐的不是。
图③:法官分别做三姐妹的工作。
图④:魏兰妞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8-9 4版 张建忠 赵清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