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塑造镇平县人民法院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执法办案干警的工作责任心,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积弊,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机制,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结合《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平法院采取如下措施,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一、做好通报讲评。坚持周通报、月排序、季度分析讲评,让各庭、各承办法官及时了解自己的办案情况,及时对比找出差距,营造创先争优目标,坚持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严抓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注重司法工作的效果,促进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做好奖励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鼓励创先争优,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人事部印发的《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规定,授予办案多的法官“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办案经费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加强奖惩宣传工作。院党组号召,该院法官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及时和媒体联系,把该院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出去,让人们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让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深烙在每一位法官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