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放火泄愤 毁财赔偿又获刑罚
作者:扶沟县人民法院 王翔宇 杨思勇 发布时间:2016-08-05 10:32:47
2016年7月21日,扶沟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某某因与“某某麻将”店老板王某某有矛盾,于2016年4月2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将轮胎用打火机点燃,放至店门前几台麻将机下面,致五台麻将机烧毁。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扶沟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已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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