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打破原来庭室建制,按照审判长、审判员、辅助人员1+1+2或1+2+3的模式,组建七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和四个执行团队,选拔能力突出、具有丰富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的青年优秀法官担任团队审判长,院领导和庭长分别编入各个审判团队,构建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新机制。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中心,深化法院内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审判长负责制,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文书继续由主管副院长签发外,其他文书全部由审判长签发,将审案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积极探索裁执分离机制,建立高效运转的执行新体制。选派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法官组成执行裁决庭,负责就执行案件中需要裁决的案件作出裁决;按一定比例对法官、执行员、执行辅助人员联合组团,组建4个执行团队,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下负责具体执行案件,提高执行公正性和执行效率。
加强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源整合,实行集约化管理,切实服务一线。根据综合服务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组建后勤保障、文字综合、纪检监察、人事绩效考核、警务保障六个审务保障团队和立案、送达、信访、司法技术服务四个诉讼服务团队,对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合理调配,重新界定职责和目标,增强服务审判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