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郏县人民法院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共同为“省级文明单位”揭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岳俊琦主持揭牌仪式。
仪式上,岳俊琦主任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命名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王民克院长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郏县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全体干警共同付出努力和汗水的结晶。荣誉是鼓励,也是鞭策。全院干警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幸福新郏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