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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诉讼保全实现集约化

  发布时间:2016-07-27 16:02:15


    为加强诉讼保全,预防执行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院成立的诉讼保全中心,对诉讼保全案件采取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这一模式也使诉讼保全事务走上“快车道”,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赞誉。

    实行保全流程流水化集约。保全中心按照移送的保全案件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立“执保字”案号,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分配至保全中心各成员,本地保全案件原则要求收案后3日内办结,外地保全案件可宽限至7日,平均5日内办结。

    实行保全对象分类化集约。保全中心安排专人分别与房管、车辆管理、银行等协助执行部门对接,按照保全对象分类,实现集中办理,同时,由专人负责集中网上查控执行系统的使用,专人专项的保全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保全效率,保证第一时间实现财产查控,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保全案件类型化集约。保全中心将案件实行类型化管理,指定业务熟练的干警担任金融案件、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的保全专员,类型化的管理带来精细化的效果,诉讼保全在更加规范、专业的保障下提速增效。

    据统计,郑州高新区法院保全中心成立9个月以来,办理的诉讼保全已超过2000件,保全标的超过46亿元,平均每月保全标的超过5亿元。 2016年上半年,受理诉讼保全1330件,结案1155件,结案率达86.84%。

    保全中心成立的高效运作,使得一线法官从诉讼保全的事务性工作中抽离出来,有更多的精力开展审判工作,有效推进了办案进度;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减轻了执行环节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工作量,缩短了案件执行周期,同时因诉讼阶段采取保全措施及时,有效预防了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的发生,提高了实际执行到位率,为预防“执行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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