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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法院假日调结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07-18 15:44:23


    “潘法官、许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不但解决了我们之间的钱财纠纷,同时也解开了我们因此结下的心结!”7月18日上午,新郑市梨河镇的毛某和赵某紧紧握着新郑市人民法院法官潘龙峰和许俊峰的手,连连感谢道。

    毛某和赵某是住在新郑市梨河镇同一个村的好友。2014年8月,赵某决定做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支持。毛某早些年也积攒了些家当,听说了赵某的想法,作为朋友的毛某二话不说,借给了赵某做生意前期需要的60万。由于生意周转,赵某后期又向毛某借了一些钱,前后共计一百万。由于之前关系比较好,赵某每借一次钱,就给毛某写一个欠条,月息也只是口头约定的。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赵某还了50万之后的,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剩余的欠款。7月6日,毛某气愤之极,再也顾不得兄弟情义,将赵某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但赵某当天并没有出席庭审。7月9日,毛某终于联系上赵某,两人来到新郑市法院。这天刚好是周六,早上八点,承办法官许俊峰吃过早饭,打算上街买点菜,为母亲过生日,刚准备出发,就接到了毛某的电话,许俊峰丝毫没有犹豫,骑上电车就往单位赶。同时,审判长潘龙峰也放下手里的活来到院里。

    鉴于毛某和赵某的关系,许俊峰建议两个人接受调解,不伤和气。由于只有几张欠条和口头协定的月息,毛某和张某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赵某几次欲离去,不再接受调解。许俊峰和潘龙峰先将他们分开进行劝说,让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进行据理推定。然后又让他们坐在一起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多次劝说,下午一点,两个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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