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休庭!”7月1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回响,标志着该院刑事速裁合议庭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成功告罄。
“仅10分钟的时间,两个案件都有了结果,真没想到刑事案件的审理也能这么快!真是高效!”旁听群众纷纷称赞。据该院刑事速裁合议庭主审法官朱国强介绍,这两起醉驾案,是“轻刑速裁”审判程序在该院的首次试水。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犯罪化后,轻微刑事案件明显增多,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日趋上升。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的矛盾,睢阳区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实行繁简分流,大胆尝试引用刑事审判新机制,于今年六月,成立刑速裁合议庭,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对一些危险驾驶、盗窃、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且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尝试适用“轻刑速裁”程序,实行专人办理、集中开庭,集中宣判。
庭审中主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法庭认为,此两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陈某某表示不上诉。被告人李某激动地说:“案件发生后,我奔波于探望伤者、商议赔偿、接受讯问、了解案情,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没想到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后,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用时仅用了5天,而且还获得缓刑,这下,我可以放心地回单位上班,照顾家中妻儿了。”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明立说:“轻微刑事案件的流程简化,从快裁判,有助于提升审判质效,节省司法资源,同时有效缩短嫌疑人羁押时间,避免诉讼拖延,防止被告人‘交叉感染’和‘罪刑倒挂’。从另一方面说,通过繁简分流,优化了资源配置,使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官能够集中精力,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