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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讼”为出发点定位诉调对接

  发布时间:2016-07-05 08:43:23


    说起无讼,就必然要讲明“讼”字的由来。在乡土社会中,讼就是打官司,一说起“讼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因为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秩序的是“礼”,人与人的关系,都有一种规则维系着,每个人都对这种规则熟悉,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这种秩序的维持不在我们今天所谓的法律制度,规范,而在于每个人的内心。克己复礼为仁讲的就是这种社会关系。因此,在乡村社会中,打官司变成为了一种可耻事,表明教化不够。所以,无讼的观念就一直成为乡村人民对做逾越规矩事所持有的态度。

    与之相比,现在的都市社会中律师行业的重要地位也说明了我们中国的社会已经从礼治社会像法治社会转变。现代社会中讲究法律,重视法律。为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国家制定了很多法律,以此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种转变的过程是从传统规范到法律的转变。

    洛宁作为农业大县,农户多,乡土文化浓厚是其特点,作为基层法院在开展立案接待工作中,时刻坚持“能调则调,能无讼就不开庭”的理念。对一般的民事案件,特别是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如涉及家庭、邻里纠纷、赡养继承、宅基等以家庭为单位发生的矛盾,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他们到调解室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及时审查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实现“诉调衔接”,实现了民事纠纷调解前沿化,把能化解的纠纷提前消化,减少诉讼负累。今年上半年,共成功调解案件68件。

    诉调对接中心运行后,我院在轻松、愉快的调解氛围中为老百姓分解忧愁,在“面对面交谈”“心连心倾诉”的唠家常中,将老百姓认为的“家丑”、“恶行”一一化解,使老百姓的邻里关系更加和睦、友善、温馨,受到老百姓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袁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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