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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民警 连骗九人钱财

  发布时间:2016-06-29 16:40:54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诈骗案,冒充公安民警多次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吴中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14年2月份,吴中开出租车时认识朱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同居,后朱某要求与吴中办理结婚手续,吴中便伪造、购买了两本假结婚证欺骗朱某。二人同居期间,吴中编造各种理由三次共骗取朱某60000元。

   吴中冒充警察,接连进行诈骗。2014年10月份,以准备升职需借钱给领导送礼为名,骗取么某3000元。2015年春节前,以调到平顶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当考官需借钱给领导送礼和给吴某办教练证为名,分两次骗取吴某21000元。1月份,以调到平顶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当考官需借钱给领导送礼为名,分两次骗取徐某15000元。2月份,以帮赵某办教练证、买教练车为名,骗取赵某5000元。4月份,以帮田某买下线出租车为名,骗取田某4000元。4月中旬,以帮助谢某的女儿考取河南城建学院为名,骗取谢某5000元。6月份,以帮助张某揽到平顶山市公安局北渡派出所家属楼承包工程,该工程需要支付垃圾清运费为名,骗取张某10000元。8月份,以给钟某办理公交公司大证并安排工作为名,骗取钟某6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吴中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判决:一、被告人吴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吴中退还被害人朱某60000元、赵某5000元、张某10000元、徐某15000元、田某4000元、么某3000元、吴某21000元、钟某6000元、谢某5000元。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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