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省法院各项禁毒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的一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座谈会纪要,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省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
依法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和工作重心。2015年,全省法院继续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据统计,2015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2484件,同比增长61.2%;审结2282件,同比增长65.1%,结案率为91.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945人,同比增长43.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87人,同比增加29.9%,重刑率为16.5%。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8.26个百分点。
在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2015年,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涉案毒品数量大,涉案人员多的特点,正在审判环节的多起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都超过了1万克。如新乡市检察院起诉到新乡中院的张军等贩卖毒品案,仅第一被告人张军的涉案毒品数量就达到25177.47克。针对这种情况,全省法院加大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15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命令,我们对路亚峰、刘邦存等严重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执行了死刑。
二、不断加强调研指导工作,规范毒品犯罪案件审理
2015年,全省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调研、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指导工作。针对2013年以来,全省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激增的情况,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全省法院容留他人吸毒案件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在部分中、基层法院试点后反响良好,目前,该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出台。文件明确了容留他人吸毒案件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确立方法,规定了可以增加刑罚量的八种情形,并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的处理原则,对于指导全省法院准确高效的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依据。
三、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禁毒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毒品问题的关键在于综合治理。2015年,全省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制作展板、广场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加强日常禁毒工作宣传,增强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针对未成年人涉毒情况日趋严重的现实,深入社区、学校举办禁毒法制讲座,增强青少年群体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治安隐含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源头预防、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社会构建更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