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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四项措施发挥司法警察作用

  发布时间:2016-06-16 16:03:40


    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独立部门,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审判机关庄严的神圣使命,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制度锐意改革的今天,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日益繁重,使得各类型案件对法警的使用频率和使用广度急剧增加。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四项措施,切实保障法院的审判、执行顺利进行。

    规范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坚持从严治警,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倡奉献精神,安心本职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利用交心谈心,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掌握司法警察思想动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矛头,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严格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对于刑事值庭、押解的案件要加强与刑庭的沟通联系,提前掌握开庭计划,落实押解警力的配备,分配具体任务,确保万无一失。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人员,司法警察在接到通知后,应果断行动,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干扰,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参与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过程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执行效果的社会性。针对执行案件类型、性质和被执行人的特点,全面熟悉案情,选准突破口,对症下药,对拒不履行义务或暴力抗法者予以制裁。

    善于协调,树立全局观念。法院的各项工作一般都比较规范,又相互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工作上稍有疏忽,就会影响相关庭室的工作。因此,司法警察部门不断加强与各庭室的沟通和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庭室,取得大家的理解,同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力争快速高效地完成,为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强化服务,当好法警角色。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审判、执行法官,安全防范工作等,以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圆满完成。同时,通过转变观念,从思想上摈弃以往的陈旧观念,确立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以崭新的思维方式去应对司法现代化对司法警察工件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切实让司法警察队伍实现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从而真正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警务保障工作提供全面、优质而可靠的服务。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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