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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四项措施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06-13 16:04:47


    为解决执行案件数量激增、执行干警办案压力增大的现状,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核心,通过建立繁简分流、模块化管理的工作机制,优化执行权配置,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建立送达查控组,对执行工作进行集约处理。由送达组统一制作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后移交查控人员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证券等信息进行集中查询。比如,送达组每天安排两名干警前往房管局办理各环节的查封、续封、过户手续,通过集约化执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建立快执组,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由查控人员依据查控结果对案件进行分流,由快执组对查控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快速实施,迅速执结。快执组在收到案件后及时处置已查控财产,并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

    建立财产处置组,强化执行标的处置环节。由财产处置组对需处置的房产、车辆进行腾迁、扣押,并将相关视频、照片等材料移交执行庭。并依据执行庭的指令对执行标的进行评估、拍卖,通过强化对执行标的的集中处置,改变以往财产处置周期长、效率低的局面。

    建立强执组,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由强执组对被执行人进行搜查、清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移送拒执等。通过加强执行措施的力度,强化拒执罪宣传教育,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威慑,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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