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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装怀孕流产敲诈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6-06-12 10:17:17


    人到中年且小有成就的王五与年轻漂亮的卖淫女张美丽多次发生性关系,还以为自己交了“桃花运”。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张美丽单独或伙同亲朋以怀孕、流产及小孩出生抚养等理由,向王五多次提出财物要求,并以家庭、名声相威胁,息事宁人的王五为了不让丑事让妻儿知道,先后给了对方141.5万元。

    王五哪里知道,他举债筹来的钱,除极少量用于张美丽及家人的日常花销外,其余款项均被张美丽一人吸毒、买车挥霍掉。最终,面对债台高筑,实在受不了的王五报警了。

     2012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张美丽通过卖淫与王五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张美丽单独或伙同其母李大花、其弟王三(同父异母)等自2012年3月份至2015年春节前,以其怀孕、流产、养身体买药、家属封口费、小孩出生抚养费等理由,以家庭、名声相威胁对王五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共勒索王五现金141.5万元。被告人李大花、王三均不同程度参与张美丽的敲诈勒索,其中李大花涉案36万元、王三涉案56万元。

    2012年年底的一天,被告人张美丽以自己为王五怀孕生小孩为由,向王五敲诈勒索现金,期间张美丽为了使王五相信自己以便顺利拿钱,找到被告人赵四(张美丽经常坐赵四出租车二人相熟)替自己担保,让其化名“李二”冒充自己叔叔,与自己一同找王五说事,赵四在保证书上签字,次日王五给张美丽10万元现金。后赵四驾车送张美丽到三门峡购买轿车。该场赵四未分得赃款。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美丽、李大花、王三、赵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对王五以家庭、名声相威胁、要挟,强索其财物,其中张美丽涉案141.5万元、王三涉案56万元,二人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大小,对张美丽、李大花均从轻处罚,王三,赵四均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美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李大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王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赵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张美丽、李大花、王三退赔被害人李某某141.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据办案法官讲,本案中被害人王五年过五旬不能洁身自好,且在嫖娼过程中露富,后遭遇卖淫女张美丽的敲诈勒索,其没有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或置之不理,而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对卖淫女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以至于受到卖淫女长达3年的敲诈勒索,致自身债台高筑、身心疲惫,才最终选择报警,然而不但141.5万元不能追回,并且自己拼命保全的名声也没能保全,王五为自己的一时私欲和事后不正确的选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卖淫女张美丽则抓住了王五胆小、懦弱的性格特点,为了自己吸毒挥霍一次次将罪恶的黑手伸向王五,最终为自己的贪婪无度将自己送进了班房,她的母亲、弟弟为了自己自私的“亲情”,也成了她的帮凶,如今一家三口全都受得了法律的严惩,真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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