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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多措并举强化交通事故案件处理

  发布时间:2016-06-06 10:46:07


    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合议庭于2015年9月23日成立,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和财产保全、先行给付、法院立案、审理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共审结案件178件,其中判决102件,调解41件,撤诉35件;上诉10件,无改判发回案件。

    建立了专业化审判队伍。从各业务庭抽取精干力量,成立拥有四名审判员、四名专职书记员和三名辅助人员组成的专门合议庭,通过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和庭内组织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为处理好交通事故案件提供了人员保障。

    建立了多部门协调机制。交通事故合议庭设立在汝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办公楼,配备了标准化审判庭,并开设立案窗口负责立案。在汝州法院协调下,市里成立了交通事故社会法庭,专门负责立案前的调解工作。交警部门重点在事故的认定,当事人可以在社会法庭进行第一轮调解,如调解成功,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后,案件结案。调解不成,进行立案、保全、审理。

    统一了裁判尺度。交通事故合议庭的成立,改变了以往各业务庭室分散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的现象,杜绝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提高了办案质量及司法公信力。

    提高了审判效率。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案件当事人对事故的认定和责任划分无异议,争执重点在赔偿数额及其依据。交通事故合议庭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统计了21家保险公司及34家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汝州地区的已全部统计),并且通过QQ、微信建立了长期有效联系。有46起案件,通过微信送达应诉手续或进行了质证。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庭前、庭中特别是判后的调解和释法工作,鼓励肇事者积极赔偿,取得当事人谅解,争取当庭清结,所调解案件中有19起是判后调解;通过合议庭清结赔偿款820余万元,不仅让受害人及时拿到了赔偿款,也减轻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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