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环境日”,为了向公民宣传环境法治理念,增强大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意识,共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6月2日,南召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上街头,现场对人民群众进行《环境保护法》知识宣传。
南召法院以“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题,通过在县城主要干道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环保法的知识宣传,累计共发放环境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市民李先生表示:“之前对《环境保护法》一些肤浅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非常感谢你们的普法宣传,希望以后多开展类似的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