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湖,是浉河的源头,也是信阳的“母亲湖”,假如有个人或单位污染南湾湖水源,社会组织就此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媒体记者提问到。
6月2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信阳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应邀参加了该新闻发布会。该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鸿向与会媒体介绍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民三庭庭长简立存公布两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信阳中院已于2015年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近期将在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构建了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性机构。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涉环境纠纷67件,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02件,辖区涉环境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12%,且所有涉环境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申诉上访,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成果显现。今后,信阳法院将以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及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信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