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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05-31 17:46:57



    5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法院开放日主题活动。许昌中院少审庭庭长王来斌对过去一年来许昌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许昌市第十二中学百余名师生及新闻媒体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许昌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共有少年审判法官26名,书记员7名。许昌法院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的司法理念,在原有刑事审判基础上,不断拓展受案范围,把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家事、行政案件纳入到少年审判合议庭的受案范围。截至目前,许昌两级法院少审庭已受理涉少民事、家事、行政案件336件,已审结300件,涉案标的额5000余万元,全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审结。在审判实践中,推行分案审理、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圆桌审判以及新型合议庭制度,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对16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推行分案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从共同犯罪中摘出,单独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对受理的66件刑事案件全部推行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圆桌审判,积极联系司法局,共为38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尝试对涉及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的校园侵权案件实行新型合议庭制度,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示范庭审,提高司法权威。

    在社会服务方面,延伸职能,强化帮教,着力构建预防和矫治少年犯罪工作体系。去年以来,辖区各少审庭积极开展判后帮教工作,对审结的52名未成年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建立帮教档案,对表现突出的未成年服刑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他们嘉奖、减刑,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早日回归社会。对10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联合教育及社区部门进行帮教,最终使10名孩子重返校园。

    全市两级法院少审庭始终把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即:

    一是坚持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截至目前,已向全市200多所学校派出了200多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在对所在学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接受法律咨询,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是坚持开展“第一堂法律课”活动。每年在春季和秋季中小学生开学之际,全市两级法院统一部署,选派辖区资深法官到学校开讲“第一堂法律课”,播放法治微电影。

    三是坚持在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法治宣传日来临之际,到人流较为密集的广场、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已累计向社会发放宣传手册及书籍3000余份,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四是坚持关爱留守儿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全市法院已确定100名农村困难家庭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和他们结对子,向他们捐赠书籍、文具、衣物等生活学习用品,并建立诉讼绿色通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传递社会的正能量。

    五是坚持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院在少审庭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确定每年六一儿童节作为“法院开放日”,由少审庭组织负责。

    会后,王来斌庭长对许昌市两级法院在“六一”儿童节期间集中开展活动及今后专项工作的内容做了进一步介绍,并在会后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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