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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六坚持”强化审判管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5-27 08:48:29


   夏邑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坚持抓好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管理。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48件,结案率为61.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1%,案件上诉率明显减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全部参与办案。要求在综合部门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一律参与办案,其中中层正职每年主审案件不少于40件,中层副职及一般人员主审案件不少于60件。

二是坚持实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要求审管办要着重均衡结案管理,每周对全院各部门审、执结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审执结案件情况进行排名,促使其提高结案率。

三是坚持抓好审限管理。要求各业务庭在审限内尽快结案,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延长案件审限;同时建立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层层把关的延长审限审批流程,对延审理由不充分的不予批准。

四是坚持长期未结案件预警制度。完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机制,明确长期未结案件的认定标准,并定期排查,对审理期限达到规定期限的案件,实行预警提示杜绝新的长期未结案件发生。

五是坚持审判质效考核制度。要求审管办要随时关注和掌握上级法院考核动态,一旦新的考核规定下发,及时组织学习,并落实好审判质效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成功做法。

六是坚持案件评查制度。继续实行“审管办初评、评查组复评、院领导抽评”的案件评查办法,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逐一通报并限期改正,促使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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