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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法院强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6-05-24 17:16:55


    淮阳县人民法院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实行立案公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公告牌和电子触摸屏,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缴纳标准等事项,方便当事人了解立案规定和查询。随案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实行电脑随机分案,增加工作透明度,杜绝人情办案。

    二是实行庭审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开庭和公开宣判规定,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对所有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宣判。建成数字化审判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和当庭展示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建成3个庭审视频直播审判庭,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将庭审活动置于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之下。

    三是实行审务公开。充分利用淮阳法院网及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微视等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让群众了解和参与法院工作,真切感知阳光司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和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编发法院手机报,将法院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

    四是实行文书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录入中国裁判文书网,方便当事人和公众通过互联网检索和查询。推行审判人员草拟裁判文书进行一读、庭长审核进行二读、书记员校对进行三读,上网前实行专人审查的“三读一审”制度,保证上网裁判文书质量。

    五是实行执行信息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执行不能的风险承担。采取“四查一告知”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透明度。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名单,需要委托鉴定、评估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鉴定、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设置“曝光台”集中曝光、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张贴小公告等方式,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制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执行资产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竞价、交易,杜绝暗箱操作。

    一系列司法公开举措,助推了阳光司法,促进了司法公正。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淮阳县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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