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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郑铁中院 跨区划行政审判的“跨越式”发展

发布时间:2016-05-23 10:59:30



    郑铁中院院长王伟(左二)接待当事人。王 达 摄

    推进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是党中央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同时,于2015年5月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范围。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河南高院关于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范围的方案。至此,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审理行政案件正式拉开序幕。

    一年过去了,跨行政区划审理行政案件在郑铁两级法院运行得咋样?到底效果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不等不靠 有为才能有位

    郑铁中院的管辖曾经覆盖豫、陕、鄂三省,以打击“车匪路霸”、贪污受贿等严重刑事犯罪又准又狠闻名全国,多次审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曾经是全省法院独立由本院法警执行死刑的第一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随着铁路体制改革,四个基层法院从郑铁中院分离,中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一年受理案件不超过一百件。2012年6月6日,河南高院和郑州铁路局签署移交协议,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移交地方,将铁路法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过去,我们管辖的地方大,案件也多,随着管辖面积的缩小,案件数量也大幅度下降,真有一种失落感。”郑铁中院党组成员张爱国说。

    2014年下半年,郑铁中院院长王伟担任依托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调研课题组组长,针对铁路法院法官队伍现状及司法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此调研成果引起了河南高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河南高院于2014年12月18日决定,将首批47件一审行政案件,逐案指定郑铁中院管辖。

    郑铁中院建院三十多年,从未审理过行政案件,可以说是零经验。在这种情况下,该院不等不靠,眼睛向内,立足本院,从内部挖掘有审判经验、有发展潜力的16名审判人员,组成了首批行政审判队伍,并到河南高院行政庭集中进行行政审判业务培训。

    为尽快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郑铁中院先后为干警购买行政审判理论和实务书籍378册,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进行行政审判业务培训及庭审观摩15次,使行政审判法官迅速进入角色。

    “办理行政案件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全新的考验。就拿我来说,过去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庭审程序单一,而且都熟悉了,与行政案件的审判有很多不同之处。”谈及接手工作之初的情形,郑铁中院法官王婧至今还感触很深。

    张爱国说:“我们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都在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拆迁纠纷增多,我们受理的案件中有70%都是拆迁赔偿纠纷。处理这类纠纷,既得考虑维护政府的形象,又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郑铁中院法官董俊杰回忆说:“当时我们面临的困难还不仅是没办过行政案件的问题,我们受理的行政案件都是一些新类型的案件,处理起来难度特别大,每处理一起案件,都会面临一个全新的课题。”

    ■院长带头

    激发干警活力

    2015年6月1日上午,郑铁中院院长王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万年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政府,第三人徐长荣、李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决定一案,敲响了该院自建院30年来行政审判的第一槌。

    徐长荣三年前向郑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郑州中院2013年完成审判后,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判决结果,向河南高院申请再审,后河南高院指令郑铁中院再审此案。

    一年来,郑铁中院在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中,着重强调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庭长坚持带头办案,发挥了领导主动担责、敢于担当的积极示范作用。为把院、庭长办案制度化,该院制定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参与审理案件工作制度》(试行),对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数量、范围以及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做出详细规定。

    “我们法院的人数较少,每个合议庭才4个人,要是有一个人有事,庭长则必须参加开庭,要不然就组不成合议庭,所以我们在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上处于领先地位。” 张爱国对此很有自信。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王伟主审案件13件,张爱国主审或参与审理案件11件,第五合议庭庭长谢玉清主审或参与审理案件130件,第六合议庭庭长张举召主审或参与审理案件35件,第七合议庭庭长冀汇涛主审或参与审理案件171件。

    谢玉清说:“院长、主管领导都担任审判长办案了,我们做庭长的也不能落后,起码办案数量不能比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少啊!”

    ■质量把关

    提高司法公信

    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状况。人民群众通过法院办理的一起又一起案件,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

    “老百姓今天这么信任郑铁中院,都是靠法官公正审理的一个个案件树立起来的。刚开始审理行政案件时,老百姓总认为法官‘官官相护’,法官办案被投诉的多,现在没有了。” 张爱国分析道。

    为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审判质量,郑铁中院不折不扣地落实新型合议庭制度,真正实现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合议庭全体对案件负责,对裁判文书进行把关;裁判文书由合议庭集体签字审核,审判长签发。截至目前,郑铁中院已经实现100%由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在已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全部由合议庭讨论决定,无一提交审委会研究。

    郑铁中院在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官审判实践经验的同时,还注重培养青年法官和后备力量。为新加入行政庭室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并鼓励其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积累审判实践经验,尽快适应审判岗位。

    该院还建立了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法官相互学习借鉴、交流办案经验、提升业务素质的平台。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人员集中讨论研究每一起行政案件,各抒己见,平等交流,共同把关,提出建议,供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参考。截至目前,该院已召开行政案件法官联席会议32次。

    司法公正赢得了当事人的多方赞誉。家在温州的商人郑某在送达回证上写道:董文玉女士(法官):您是一位一身正气、秉公办案的好法官,我们国家象(像)您这样的法官多了,依法治国就指日可待了。向您致敬!

    “你案件办得怎么样,每个当事人心中都有杆秤,人都是讲良心的,公正不公正是靠办理案件体现出来的,光说肯定不行。” 董俊杰说。

    从我做起

    为民措施精准

    记者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访时,最大的感受是该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做到了体贴入微。

    小细节传递大公正。工作中,郑铁中院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个环节,逐案与当事人签订发放廉政承诺告知书、庭审作风评议表等。庭审时,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尊重当事人的表达。

    当事人的满意是对法官的最高奖励。张举召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事例:一次开庭,其中的一个代理人以经常申请法官回避致使庭审无法进行而出名。在法庭上,我问他:“你申请回避么?”,他说:“不申请。”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他一句,只听他大声说:“不申请。”庭审结束后,我私下同他交流,问他为啥老提出法官回避申请,这次反而不提。他说:“我也是有判断的,我一来法院,进门有人引导,坐下有人倒水,有疑问有人解释,我信任你们,所以,我不申请回避。”

    张举召还总结了方便当事人的五个“把”字:把当事人来院的路线弄清,告诉他们怎么来;把开庭的时间算好,不影响当事人参与诉讼;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把法律条文讲透;帮助当事人把出路打对,特别是驳回起诉的案件,得告诉当事人怎么办。

    记者看到该院的一份《当事人须知》,内容除了告知当事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外,还专门有法院的具体位置、法官姓名、电话、法官助理的电话、公交路线等,后面还附有市区的交通路线图。

    当事人詹某、王某给法院留言:铁路中级法院第六合议庭在开庭前告知外地当事人到法院的路线的做法非常好,方便了我们,是一种司法为民的好做法,拉近了法院和老百姓间的距离。

    被上诉人王某给法官留下字条:郑州铁路运输中院从小事做起,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小事能做好的法官,就能做到司法公正的大事。

    郑铁中院就是这样,踏踏实实地坚持严办案出精品、转理念改作风、重服务求细节,让当事人、律师和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尊重与温暖。“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弱势群体的靠山、国家法律的尊严”“秉公执法、公平公正”……一幅幅锦旗和牌匾诉说着这当事人对法官的赞誉。

    王伟告诉记者,通过一年来办理行政案件的实践,一方面是锻炼了这支队伍,大家实现了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转变,另一方面是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5-23 5版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孙喜平 王卫华 王 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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