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手机经常会收到一些诸如促销广告、开业广告、拼车广告等五花八门的群发广告短信,除一部分官方的提示性短信和通信公司的收费广告短信外,还有一些非法短信夹杂其中。5月16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案件,用伪基站发拼车广告短信的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现年28岁的胡某居住在博爱县县城,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21日被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09年6月1日刑满释放。2014年12月18日,胡某在郑州购买一台伪基站设备, 并驾驶车牌号为豫HRZ969的东风越野车在博爱县城及周边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博爱往返郑州拼车车队的广告短信。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焦作无线电管理局检测,该伪基站设备能在935.2MHz~959.8MHz频段内发射信号。经焦作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检查,该伪基站发送短信共计297517条,在联想笔记本电脑中提取到手机IMSI有219584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对该伪基站中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该伪基站阻断有效手机用户219584个,发送每条短信导致移动手机用户通信中断8-12秒。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非法购买“伪基站”设备并群发广告短信,阻断移动通讯信号,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审理期间,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