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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推出多项立案便民措施彰显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6-05-10 11:05:24


    为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适时推出多项立案便民措施,彰显“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理念和思想。

    预约立案。对弱势群体特别是身体残疾或年老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拨打预约立案的电话或通过传真进行预约,随后通过邮寄或传真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减轻外地当事人或无法前往立案的当事人舟车劳顿、来回奔波之苦。

    邮政立案。因客观条件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不能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可将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诉状寄给本院立案庭,符合立案条件者,及时寄去案件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电话、信件告知补充材料,及时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特殊立案。对于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孕妇或身患疾病、经济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众,设立绿色通道——特殊立案窗口,实行特殊立案服务,优先为其办理立案手续,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诉讼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前设立导诉窗口,每日固定2名导诉员,负责接待、登记、引导工作,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流。设立导诉专栏,公布工作流程和制度,对需要查询咨询的群众,提供电话查询咨询服务,提供指引材料和诉讼须知等。

    司法救助。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措施,经济、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立案或申请执行,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有关手续。同时,进一步规范、简化诉讼费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

    一系列便民措施的实施,切实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免除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极大地方便了一些身处困境的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对周口中院推出的便民措施给予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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